一、政策补助:
政策规定:补助方式和额度为,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,在补助年度内,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个税的40%为限,高于按揭本息的,照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。如果补助金额低于按揭本息额度的,按个人所得税40%的额度给予补助。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%。
以某人购买一套(首套或者改善住房)100平米的住房为例,当下重庆新房均价8000元/平米做参考,这套房总价为80万。以目前首付三成,房贷利率85折计算,按揭利率参考2008年12月23日利率下限,分20年共240期还清,共需偿还本息825670.51元。若此人月收入1万,且保持20年,则每年缴纳个税总额为14700元,按照政策可获得14700元*40%*20年共117600元的补贴,小于其住房总价的30%,补贴成立。
二、重庆市2013购房优惠政策,获得补贴的条件
1、2008年12月1日起(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)的购房者;
2、属于首次购买住房(含改善型购房);
3、必须以按揭的方式支付款项;
4、购房地点必须选在渝中区、江北区、沙坪坝区、九龙坡区、大渡口区、南岸区、北碚区、巴南区、渝北区、北部新区这10区内。